创建时间:2020-03-26 13:27

 

尊敬的用户,各位好!


   接上级监管部门重要通知,请尽快核查自己的网站,确保按照法规要求,做好已备案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链接须指向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若未及时整改,将面临监管部门处罚风险。


通知内容: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操作教程:https://www.wehy.net/newsinfo/2116058.html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客服或联系客户经理。

【重要】关于网站主页增加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的通知